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,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是实际上是一会事,沒有本质的差别。有限责任公司,通称有限责任公司,就是指由2个左右股东相互出资,每一股东因其所认缴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,公司因其所有财产对其债务承担义务的公司法人。 有限责任公司的关键特性是:
(1)公司的所有资产不分成等额本息股权。
(2)公司向股东批准出资证明而不股票发行。
(3)股东在备案后,不可抽回出资,但能够在股东中间互相出让所有出资或一部分出资。出让出资,须经股东大会探讨根据。
(4)股东人数限定在2人左右50人下列
股份有限公司,通称股份有限公司,就是指将所有注册资金区划为等额本息股权,并根据股票发行方法筹资资产的公司。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表现为下列特点:
(1)公司的注册资金区划为等额本息股权。
(2)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资金开设的二种方法。
(3)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所有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。
(4)股份有限公司即是法律关系主体,也是缴税行为主体。
(5)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能够随意出让。
(6)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了低限,不可以低于5人,而沒有要求股东人数的限制。
不管有限责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,她们的特性就是说股东对公司承担的义务是有现的,并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。除此之外,当公司财产不足以还款其所欠负债时,股东是不用承担连同偿还义务,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钱。 相对性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(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)来讲,无限责任公司就是指股东对公司以及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除此之外,假如公司不可以清偿债务时,由股东承担所有偿还义务。